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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会唱歌的土豆观后感300(精选5篇)

更新日期:2024-04-29 22:35

推荐会唱歌的土豆观后感300(精选5篇)"/

写作核心提示:

写《会唱歌的土豆》观后感应注意:

1. 简要描述影片内容。
2. 表达个人感受和思考。
3. 提及影片中的亮点或启示。
4. 保持语言简洁流畅,避免冗长和无关的内容。

总之,观后感要真实反映个人情感与理解,同时符合字数要求。

1

“知更鸟唱歌给我们听,什么坏事也不做,他们不吃人们园子里的花果蔬菜,不在玉米仓里做窝,他们只是衷心地为我们唱歌。”
莫迪小姐的声音仿佛是经了层层时空的过滤沉淀,从遥远的老街区的冰雪圣诞传来。
从故事的最开始就出现了一个非常非常重要的人物,那个人贯穿了整一本书,却仅在这本近400页的书的末尾才露了一面。
怪人拉德利。
他们是这样称呼他的。
因为怪人拉德利从来不出门,只有其余拉德利家的人匆匆在街区往来,因为拉德利家的人不乐意与人来往,即使“拉德利”这三个字被冠上了莫须有的恶名。
孩子们从小被告知拉德利家的东西不能碰,吃了他们家的胡桃会死人,怪人拉德利生吃松鼠和猫,长相丑恶……
可是他们真的熟悉清楚拉德利吗?他们了解怪人吗?
这便是所谓淳朴的小镇人。
我们总说城里人有多势力,多丑恶,却孰不知他们大多是受过教育的素质人物,总比那些未受教育的乡镇人要来得明白,乡镇人恰是因无知,所以它们身上反映的才是人心的最本质,没有受过丝毫雕琢。
用流言蜚语攻击一个根本不熟悉的人,对根本无罪的黑人是施以极刑。
这是人心,带着罪恶的疤痕,带着残酷的不幸,也带着善良的美丽,但无一例外,却不可能是纯净的。
这让我想到了书中的另一个人物。
他们这纸袋,喝东西,摇摇晃晃的走在大街上,每个人都以为他醉了,他比谁都清楚明白。
别人说他喝的是威士忌,实际上它只是可口可乐,别人说他是个邪恶之人,可他却懂得真正的善与恶,别人在说什么杀知更鸟的罪恶,但他们在不停地抹杀“知更鸟”,而他无能为力,只能做到自己不去伤害“知更鸟”。
怪人就是这样一只知更鸟。
他只是在房子里默默的观望,什么坏事也不做。
他喜欢住在他对面的家庭里的两个孩子,她一个人呆在终日不见光的房子里透过百叶窗的缝隙远远的看着那对兄妹……春,夏,秋,冬。
那是住在怪人心里的孩子,怪人的孩子们。
他房子的角度几乎可以看到整个街区,他在那里坐着,看着。
他不善于和别人打交道,他不会做茶点,开茶会,他也不会参加街区上的活动,他只能远远的看。
他被人们所摒弃,被孩子们所畏惧,但他会补好孩子们破了的裤子,他会偷偷的为孩子披上一条毯子,然后离去。
怪人是孩子们的邻居。
他送给孩子们口香糖,两只香皂娃娃,一只不走的怀表和表链,一对吉祥币,还有,还有孩子们的生命。
你听,知更鸟在唱歌,冤案,彻底的冤案。
你说,究竟是什么人能在惋惜犹太人的同时那样恶劣的对待黑人?就因为他们皮肤黑一些?
不能杀死知更鸟,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桩罪恶。可我为什么看见满地破碎的羽毛和残骸……哦,天哪。拼起来,是一只……知更鸟……
知更鸟被杀死了,那些整天叨念不能杀知更鸟的成年人,就连孩子也比他们明白。
文中勇敢的南方白人律师为黑人辩护,但是辩护有什么用呢?从那个白人女性喊出来的那一瞬间,那个黑人就死定了,什么也改变不了。
我震惊于那个白人女性的无耻,如果不是写文章我可能会忍不住用一些更恶劣的词——虽然而会使我显得没什么教养,但绝对不会像杀死一只知更鸟一样成为一桩罪,对吗?
我想,有的时候,正义感挺强的总还是小孩,他们不懂法律,但他们有时比成年人更了解道德和伦理。
至少他们不会去杀死哪怕是一只知更鸟。

2

“世上只有妈妈好,有妈的孩子像块宝,投进妈妈的怀抱,幸福享不了。世上只有妈妈,好没妈的孩子像根草……每当唱起这首歌我的眼泪就会不住的往下流。
这首歌写了两种不同孩子的生活一种是有父母的孩子的生活一种是没有父母的孩子的生活对比十分鲜明。这首歌写了有父母的孩子是多么幸福也写了没有父母的孩子是多么可怜。
世界上有很多的流浪的孩子,他们都是一些没有父母,没有关爱的孩子;然而和流浪的孩子相比之下,我觉得我们非常幸福,我们一定要珍惜。

3

当读完《小鼹鼠的土豆》后,我对书里的小鼹鼠充满了敬佩之情。
小鼹鼠本是一名地下流浪者,他盲目地在地下挖呀挖,挖呀挖……有一天,小鼹鼠突然撞到一个东西,他抬头一看,原来是一颗拳头般大小、黄绿色的小土豆。从此,小鼹鼠便在这儿住下了。
小鼹鼠总是希望自己的小土豆快快长大,这样,他就可以去娶他心爱的姑娘了。在小鼹鼠的悉心养育和全力保护下,小土豆逐渐长大,小鼹鼠总是幻想,有一天,他能和心爱的姑娘在一起了。
然而,追求鼹鼠姑娘的鼹鼠先生很多很多,每天都有上门求婚的鼹鼠先生,他们真的很幸运。有的挖到了钻石水晶,有的挖到了黄金白银,还有的挖到了石油……
到最后,小鼹鼠发现,他悉心呵护的小土豆也不是他的,然而,他并没有哭泣,只是希望鼹鼠姑娘嫁给他,他会给予他快乐,给予他希望……
我明白了,并不是你付出了努力,流下了汗水就能实现梦想!但努力了就就一定会收获快乐的!

4

“人可以在年轻的时候,那么美,那么成熟,那么可爱。”——题记
她在青春中漂流,留下了笑靥;她在岁月中沉淀,留下了想念;她在雨季中弥留,留下了眼泪。她让我深深的折服。谢谢你,在我最美好的花季中遇见了你。
两男一女的故事,总会让人不够单纯的想入非非,而作者却成功的把这篇小说诠释的纯美且感人至胜,不禁令人感慨万分,潸然泪下。把“青春”两字的含义展现的淋漓尽致。特别是故事的女主人公——邢红。让我印象深刻。
她在我的眼里好像永远那么明朗,那么活泼,那么纯洁。正如作者所言“人可以在年轻的时候,那么美,那么成熟,那么可爱”。她拥有属于她的那份朝气与活力,总是以微笑面对未知。
那一幕幕在我的脑海中似乎逐渐清晰明朗起来,挥之不去。记得她在小河中游泳时的自由自在,记得她为朋友的仗义执言和挺身而出,记得她在林中放牛时的洒脱与放逐,记得她执拗的拿着书与“我”高谈阔论,还记得她在生命垂危时,对“我”和大许的鼓励与依恋……她依旧是那么美,那么成熟,那么可爱。
我喜欢她,由衷的喜欢。喜欢她的认真和执着,喜欢她率直的性格和爽朗的笑容,喜欢她在分不清友谊和爱的界限里懵懵懂懂一路前行,喜欢她最后一刻的牵挂与希望。
“回想起来她绝对温存,绝对可爱,生机勃勃,全无畏惧而且自信。我从她的身上感到一种永存的精神,超过平庸生活里的一切。”也正如作者所说,她就是有一种与生俱来的魅力,让人忍不住的吸引、靠近,却不可亵渎。
这是一部以“爱”为主题的小说集,让人如沐春风,犹如身临其境。也许就是那么一瞬间,我回到了从前,那些画面似乎并非随时光的流逝而有一丝的模糊,却早已在我心里泛起了点点涟漪。回忆着那个夏天,回忆着那些约定……
记得在我们小溪边嬉笑,在里面深一脚浅一脚的出没,时而大笑,时而大叫,感受着溪流在脚下滑过的畅快和欢乐。捧起一汪明净的溪水,抛向同伴,于是,“激战”便开始了,最后谁都变成了“落汤鸡”。累了,索性就躺在草地上,手牵着手静静看着夕阳西下,有种莫名的感伤,当夕阳的余晖渐渐渲染了整个天空,我们便约定不再分开。一张张笑脸还定格在那画面中,彼时却已时过境迁。忘不了的青春轶事,忘不了曾经的年少轻狂,就在这一刻在我的脑海中时时隐现却又挥之不去。
我佩服,她可以在无畏的青春中重重的为自己添上最美丽的色彩;我震撼,她可以在最美好的生命中,自由飞翔,不被时代所蒙蔽双眼;我赞叹,她可以在珍贵的友情中付出所有,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
在这一场饕餮的青春盛宴中没有故事的结局,因为在最美的花季中就没有凋谢和枯萎,谁在谁的回忆中惊艳了流年,温暖了时光?我想我会永远记得邢红一样的女孩,在我的心中点亮这盏属于青春的灯。愿时光不老,我们不散。
且行且珍惜。

5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偶像,有的人的偶像是明星、是歌手、是同学或是干某份职业的叔叔阿姨,这篇文章的主人公也是,让我带领大家来了解这个故事吧。
主人公的名字叫马玲淑,于是取外号叫“土豆”,她最想要的是一双银白色的靴子,那靴子的靴口垂下粉色喇叭花一样的小铃铛,走起路来发出好听的声音,可惜她们家非常贫穷,鞋子是许多种颜色混合的布鞋,每天放学都得坐着她爸爸妈妈那辆破旧的自行车。而她的同学巴璧,外号“芭比”就有着这么一双漂亮的靴子,上学放学都坐着轿车回家,家里有着缀着白色蕾丝花边的粉色连衣裙,她还会拉小提琴;许多同学都被她征服,土豆可以说视她为偶像。
一次体育课,芭比不小心扭到了脚,不能穿那双靴子了,老师一眼就瞥见了土豆那双布鞋,于是芭比穿上了土豆的布鞋,土豆穿上了自己梦寐以求的靴子。自从那次以后,她们好像身份互换了一样,过上了对方的生活。土豆虽然拥有了豪华的一切,但他的同桌是胖胖的张磅,再也没有以前那个给他吃巧克力的同桌了,父母也总是吵架;而芭比则过上了美好的日子,学校里总能吃到甜甜的巧克力,回家也能尝到妈妈包的饺子,还有恩爱的父母。土豆后悔了,她要求换回来,于是一些变成了原来的样子。
其实每个人还是做自己最好,没必要模仿别人或奢望别人的东西,那样你会得不偿失。每个人有自己的优缺点,也有别人不能拥有的东西,所以让我们做回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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