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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厢区逸夫实验小学2022年秋季招生工作方案

更新日期:2024-05-20 04:53

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和国家、省、市、区教育会议精神,切实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行为,维护良好的招生秩序,依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公平,营造良好的教育营商环境,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2 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2〕14 号)和《莆田市城厢区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城厢区2022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莆城招委〔2022〕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招生工作方案:

招生原则

1.严格遵循户籍所在地,按照“划定片区,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2.严格控制班生规模,落实严禁出现“大班额”的原则。3.剩余学位实行电脑随机派位以及相对就近统筹安排的原则。4.坚持“阳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招生对象

户籍在本片区内,具体如下:北磨、下磨社区及户籍在北磨、下磨社区的莆田学院南区教职工子女或暂住在本片区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即2015年9月1日(含)后至2016年8月31日(含)前出生。

招生类别

(一)户籍在学校片区内招生对象入学条件1.第一批招生对象截止2021年12月31日(含)前户籍和与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均在龙桥街道北磨、下磨片区内,并将该房产作为日常生活居住地的居民适龄儿童,及户籍在北磨、下磨社区的莆田学院南区教职工适龄子女。2.第二批招生对象(随机派位对象)户籍在2022年1月1日(含)后迁入龙桥街道北磨、下磨片区内,并持有与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该房产作为日常生活居住地的居民适龄儿童。第一批招生对象和第二批招生对象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适龄儿童与户主(父母)持有片区内户籍和与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或者适龄儿童及父(母)与户主(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持有片区内户籍(须在同一户口本)和与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2)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祖父母(含外祖父母)(以下简称户主)所持房屋产权属共有产权的,户主所持有房产比例须高于51%(含),所持房屋产权仅为夫妻两人共有的,不受51%限定。3.第三批招生对象(随机派位对象)(1)户籍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适龄儿童的户籍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学校片区内并实际居住,户主持有与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但适龄儿童与其父(母)的户籍不一致。(2)房产持有比例低于51%的。户籍和与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均在学校片区内,并将该房产作为日常生活居住地的居民适龄儿童,但户主所持该房产比例低于51%的。(3)房产持有者不在同一户口本的。适龄儿童的户籍随户主并实际居住在学校片区内,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持有与其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但户籍与其不在同一户口本内的。(4)未实际入住的。户籍和与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均在学校片区内的居民适龄儿童,户主持有与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但未作为实际居住地的。4.第四批招生对象(随机派位对象)(1)有户籍无房产证明的。适龄儿童户籍随户主在学校片区内并实际居住,但户主及其他直系亲属未持有城厢区街道建制范围内房产证明的。(2)户籍随非直系亲属(指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外的监护人,下同)的。适龄儿童的户籍随非直系亲属在学校片区内并实际居住,非直系亲属持有与户籍同一地址的房产证明,且其直系亲属未持有城厢区街道建制范围内房产证明的。(3)有房产无户籍的。适龄儿童的直系亲属持有学校片区内房产,该房产(自建房、单位集资房等)为其唯一居住地,由于历史原因无法办理产权的,无法办理户籍迁移的。(4)第四类人才子女。《莆田市教育局关于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有关事项的通知》(莆教〔2021〕18号)规定的第四类人才子女。(二)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条件1.第五批招生对象(随机派位对象)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适龄儿童。一是与适龄儿童同一户口本的父母一方(下同)在学校片区内暂住,截止2022年6月30日(含)持有暂住地有效居住证明[含居住证、租房合同(2023年秋季起,租房合同须为自然资源部门备案的租房合同或公租房、廉租房的租房合同等),下同]满6个月的。二是父母一方在学校片区内的企业务工,截止2022年6月30日(含)在暂住地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补缴社会保险的不视为连续缴纳,因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缓缴的除外,下同);或父母一方在片区内实际经商,截止2022年6月30日(含)持有片区内市场监督部门制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满6个月(实体店面经营者需提供有效工商营业执照;非实体店面经营者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同时提供经营者对应单位连续交纳的社会保险满6个月,下同)。(1)有效居住证明上登记地和务工地或经商地不在同一学校片区内的,统筹安排就读。(2)居住证明持有者和社会保险缴纳人或工商营业执照持有人须为同一人的。(3)仙游户籍和莆田市外户籍的有效居住证明须为居住证。2.第六批招生对象(统筹安排对象)符合以下条件的随迁子女。不符合随机派位条件但截止2022年6月30日(含),持有学校片区内的有效居住证,或在片区内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或持有片区内市场监督部门制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满6个月并实际经商的随迁子女。(三)外籍人士、华侨、港、澳、台同胞适龄儿童少年具体安排如下:1.父母为国内片区户籍的或委托国内监护人的(委托国内监护人的父母应为外籍人士、华侨、港、澳、台同胞,在中国大陆外工作生活,无法尽到监护责任,具备公证部门出具的委托书),按照父母或国内监护人户籍所在片区与本片区内适龄儿童同等政策就近入学。2.父母为外籍人士、华侨、港、澳、台同胞(下同)的,在本片区有房产证明的,按照房产所在片区适龄儿童同等政策就近入学。3.父母(监护人)在本片区没有房产证明的,按照本方案随迁子女随机派位及就近统筹的条件安排入学。(四)各类招生对象报名提交材料1.第一批至第四批招生对象户口簿、房产证明,如户口簿中几代同本无法明确招生对象与其父(母)亲关系的,或无法明确房产持有者与户籍户主关系的,可另提供出生证或结婚证。其中第四批招生对象提供户口簿、居住证明(如房产证明、租房合同、单位证明或社区证明等)。2.第五批招生对象原籍户口簿、居住证明、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市场监督部门制发的营业执照。3.第六批招生对象原籍户口簿、居住证,或原籍户口簿和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市场监督部门制发的营业执照。4.外籍人士、华侨、港、澳、台同胞外籍人士、华侨、港、澳、台同胞适龄儿童须提供公安部门签发的父母(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临时住宿登记表》、护照或港澳通行证、台胞居留证件,以及子女学历的佐证材料(如成绩单等)。委托国内监护人监护的(父母应为外籍人士、华侨、港、澳、台同胞,在中国大陆外工作生活,无法尽到监护责任),提供公证部门出具的委托书。房产证明为以下材料之一:A不动产权证,B房产证,C土地证,D有效的购房备案表,E有效拆迁合同,F门牌证(仅指世代城区老居民,因房屋年代久远,无法提供房产证的,须提供门牌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G居住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公房的须提供莆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父母在荔城、城厢2区街道建制范围内无房产的证明和单位证明(2023年秋季起,该证明相当于自然资源部门备案的租房合同,作为入学依据)。

随机派位及统筹安排方法及要求

1.随机派位。学校根据不同批次招生对象报名人数和学校学位情况,按第一至第五批招生对象顺序招生,招生到某一批次人数少于学校学位余额数时,予以全部接收;招生到某一批次人数超过学位余额时,通过随机派位方式确定招生对象。随机派位工作在区教育局监督下由学校具体操作,邀请部分家长代表参加。凡经随机派位录取但逾期不注册的学生,视为自行放弃该学位,随机派位落选者由区教育局优先统筹安排入学。 2.统筹安排。随机派位落选对象、《莆田市教育局关于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有关事项的通知》(莆教〔2021〕18号)规定的第五类人才子女、第六批招生对象由区教育局安排到生源不足的公办学校入学,按照随机派位落选对象(含第五类人才子女)、第六批招生对象顺序安排入学,对于同一对象人数超过学校剩余学位的,以户籍迁入时间、房产证明、企业社保或工商营业执照、居住证办理时间先后顺序安排。

照顾招生对象

以下对象可以按照有关政策照顾协调到学校入学:(一)符合政联〔2013〕1号、闽政联〔2017〕1号、市委专题会议纪要[2017]17号文件等相关要求的驻莆部队现役军官子女。(二)符合闽公综〔2018〕140号文件相关要求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三)符合闽应急〔2019〕51号文件相关要求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 (四)符合闽政办〔2007〕210号、莆政办〔2018〕45文件等相关要求的台商子女。(五)符合《莆田市教育局关于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有关事项的通知》(莆教〔2021〕18号)文件等相关要求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六)SOS儿童村适龄少年儿童。(七)其他政策照顾对象。以上照顾招生的名单由相关主管部门审核无误后,于6月25日前由所在单位报送市教育局。7月30日前,区教育局根据市教育局复审后下发的政策照顾对象名单,结合相关政策规定和政策照顾对象所申请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并将名单下发到学校,8月28日前,学校通知照顾政策对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逾期视为自行放弃。

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网上报名时间:6月21日-30日。网上报名时只能选择户籍或暂住地相应片区的学校,不得跨区跨校重复报名,否则报名无效。(二)材料认证时间及录取方式:1.认证、审核、录取时间:见附件1《城厢区逸夫实验小学2022年秋季招生工作时间安排表》。2.方式:实行网上报名、线上智能审核、网上录取。(三)报名及认证要求:1.报名对象家长要提前下载惠民宝并实名认证,务必提前完善有关报名需提交材料的电子证件(注:由持证人完善证件照);正式报名以和孩子同本户口本的父(母)或监护人进行报名。2.提供的材料需真实有效,户口薄、房产证明、居住证明、社保证明、有效工商营业执照等系统将通过相关部门调取的数据进行核实验证,实体店铺将进行实地考察,若有弄虚作假的,经查实,一律取消入学资格。3.符合条件的就学对象要按规定报名时间到网上报名,并按各招生类别要求提交好材料,否则后果自负。

(四)录取名单查询详见学校公众号发布的具体查询流程(请报名适龄儿童对象家长关注学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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