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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溪县2022年秋季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更新日期:2024-05-20 21:06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赣教基字〔2022〕15号)《关于督促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工作的通知》(赣教基字〔2022〕16号)《江西省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等要求,加强中小学招生管理,切实规范招生入学行为,营造良好的教育招生环境,同时优化教育网点布局,进一步盘活优质教育资源,推进我县教育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确保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公平规范有序实施,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二、工作原则1.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全面化解大校额和大班额。2.按照“科学划片、动态调整、相对稳定、就近入学”的总原则,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3.以学生本人住址和户籍为主,同时兼顾法定监护人房产和户籍有效证明。4.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区范围内生源认定坚持“两个一致”,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和家庭实际住址一致。5.严格规范招生过程管理,做到招生信息公开、公正、公平,实行阳光招生。三、招生对象学区范围内有房有户、有户无房、政策优抚对象、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有房无户等家庭儿童少年等,以学生家庭实际常住地址为主要入学依据。小学一年级入学新生为2016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七年级入学新生为2022年六年级毕业学生。四、招生范围1.非县城其他乡镇义务教育学校学区范围由当地义务教育学校本着“生源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与当地政府协商划分,并报县教育局备案。2.县城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五、招生方法及提供佐证材料

学校要根据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学校校额标准,结合学校办学属性的可容纳最大学位,严格按照县教育局和当地乡镇党委政府确定的学区划分方案制定招生计划。

学校根据可容纳最大学位,按下列批次依次录取。如果适龄儿童少年数量超过学校规定校额,县教育局将根据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在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第一批次:有房有户类

户籍在学区内,随父母在学区内居住,家庭实际住所房屋有法定有效证明。

需提供佐证材料:户口簿和实际住所房屋房产证。

第二批次:有户无房类

户籍在学区内,但不随父母居住而随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为户主)居住,且居住时间满三年以上,家庭实际住所房屋有法定有效证明,同时父母在城区无房产,须提供有效的无房产证明。

需提供佐证材料:户口簿、实际居住房屋房产证及其他相关证明。

第三批次:政策优抚对象类

烈士子女、在芦现役军人随迁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司法行政机关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干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省级以上劳模、赣湘合作企业、政府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企业主或核心技术人员随迁直系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

需提供佐证材料:户口簿、有效法定证件及证明。

第四批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区)的乡村,随父母到输入地的城区、镇区(同住)并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需提供佐证材料:工商营业执照(纳税证明)或与用工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务合同、用工单位出示的务工证明并盖章、最近六个月银行工资流水或最近六个月用工单位缴纳社保凭证、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明、租房合同、最近六个月以上缴纳水电费凭证、户口簿。

第五批次:有房无户类

户籍不在学区内,随父母在学区内实际居住,实际居住房屋具有法定有效证明(不包括商用、商住两用房)。

需提供佐证材料:户口薄、房产证或提供已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正式发票、交房凭证、最近六个月以上水电费发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充分认识招生入学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学习和领会省、市、县文件精神及相关工作规定,成立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招生入学工作专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措施,落实责任。县城义务教育学校面临重新划分学区和学制调整问题,必须提前摸清底细,按照本方案科学制定学校相应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并报县教育局审核备案。同时学校要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微信等多种方式进行政策解读,主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要密切关注招生舆情,积极回应社会热点和关切,对不实报道信息要及时予以澄清,及时有效化解风险隐患。要设立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接受广大家长的咨询和监督。做好招生入学期间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

(二)做好信息审核。学校要按照县教育局统一部署、统一时间、统一要求实施招生工作。招生入学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现场核查资料、县教育局审核、学校公示招生名单、县教育局办理学籍及转学手续等五个环节。学校要健全入学报名登记制度,在学校内部网站上设计报名端口。家长在规定时间提供入学所需材料复印件并填写好《芦溪县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审批表》(见附件)。学校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的原则。严禁任何学校提高入学门槛,不得要求家长提供文件规定材料外的任何材料,不得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信息。个人和学校不得违规提供虚假的户籍、居住证、房产证、工商执照、税务登记、养老保险、用工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对弄虚作假的,如经查实,县教育局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严肃招生纪律。严格按照省教育厅严控大校额大班额、起始年级按标准班额配置、超标准班额的班级一律不得转入学生的要求,完善招生管理办法,建立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和招生结果公示制度,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十项严禁”,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和平稳顺利。严禁出现超计划违规招生、人籍分离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学区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坚决抵制入学过程中说情请托、权学交易等不良行为。

附件:芦溪县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审批表

芦溪县教育局

2022年8月12日

编审:县教育局党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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