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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健康教育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更新日期:2024-05-17 12:32

一、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全县健康教育服务网络;提高城乡健康教育人员专业技术服务水平;普及居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大力开展城乡居民和重点人群的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全体居民健康水平。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制定健康教育内容

1.宣传普及《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2015 年版)》。配合 有关部门开展公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

2.对青少年、妇女、老年人、残疾人、0~6 岁儿童家长等人群进行健康教育。

3.开展合理膳食、控制体重、适当运动、心理平衡、改善睡眠、限盐、控烟、 限酒、科学就医、合理用药、戒毒等健康生活方式和可干预危险因素的健康教育。

4.开展心脑血管、呼吸系统、内分泌系统、肿瘤、精神疾病等重点慢性非传 染性疾病和结核病、肝炎、艾滋病等重点传染性疾病的健康教育。

5.开展食品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饮水卫生、学校卫生和 计划生育等公共卫生问题的健康教育。

6.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防灾减灾、家庭急救等健康教育。

7.宣传普及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二)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1.提供健康教育资料

(1)发放印刷资料

印刷资料包括健康教育折页、健康教育处方和健康手册等。放置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候诊区、诊室、咨询台等处。每个机 构每年提供不少于 12 种内容的印刷资料,并及时更新补充,保障使用。

(2)播放音像资料

音像资料为视听传播资料,如 VCD、DVD 等各种影音视频资料。机构正常应诊的时间内,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候诊区、观察室、健教室等场所或宣传活动现场播放。每个机构每年播放音像资料不少于 6 种。

2.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宣传栏不少于 2 个,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宣传栏不少于1 个,每个宣传栏的面积不少于2 平方米。宣传栏一般设置在 机构的户外、健康教育室、候诊室、输液室或收费大厅的明显位置,宣传栏中心位置距地面 1.5~1.6 米高。每个机构每2个月最少更换 1 次健康教育宣传栏内容。

3.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

利用各种健康主题日或针对辖区重点健康问题,开展健康咨询活动并发放宣传资料。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年至少开展 9 次公众健康咨询活动。

4.举办健康知识讲座

定期举办健康知识讲座,引导居民学习、掌握健康知识及必要的健康技能, 促进辖区内居民的身心健康。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月至少举办 1次健康知识讲座,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每两个月至少举办1次健康知识讲座。

5.开展个体化健康教育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医务人员在提供门诊医 疗、上门访视等医疗卫生服务时,要开展有针对性的个体化健康知识和健康技能的教育。

(三)提升健康教育能力

1.健康教育设备配置。县乡两级要配齐相应的健康教育设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应设健康教育室、健康教育宣传专栏,并配备照相机、电视机、DVD机、投影仪等设备,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应设健康教育宣传专栏,并配备必要的设备。

2.基层健康教育服务机构专业人员培训。主要培训对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负责健康教育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和相关医务工作者,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健康教育基本理论、内容、方法、技巧,健康教育基本设备的使用,健康教育效果评价等。专(兼)职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工作,每年至少接受上一级健康教育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不少于8学时。

3.健康教育技术指导。县疾控中心要定期参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组织的健康教育活动,提供现场技术指导、质量控制、效果评价,及时掌握工作进展,了解和发现存在的问题,加以指导和纠正,为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当好参谋。妇幼保健、卫生监督机构和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也要根据自己的职责、服务内容等,加强对城乡基层健康教育工作的指导。

4.统一制作健康教育宣传材料。为了降低宣传材料制作成本,节约经费,保证宣传材料的科学性和质量,达到健康教育宣传材料的传播效果,基本公共卫生健康教育服务宣传材料主要由省、市级统一设计,县疾控中心负责印刷发放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再发放至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

三、组织管理

1.加强组织领导:为扎实推进全县健康教育活动,成立健康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分管领导,副组长:陈耀平,成员:杨庆九、石先梅、廖小华、祝芳。县卫健委负责项目实施的领导与管理,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项目的实施与评价,包括制定实施计划、人员培训、技术指导、绩效评价、信息管理等。各乡镇根据要求应成立健康教育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健康教育相关工作。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主要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向所辖区居民提供,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根据自己的职责和服务内容,提供相应的基本公共卫生健康教育服务,对完成的健康教育活动记录(文字、图片)于当月月底之前录入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平台。

四、经费管理

1.经费筹集。健康教育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所需经费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管理,由各级财政共同保障,实行县、乡两级统筹。

2.列支范围。健康教育服务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宣传资料制作、大众媒体宣传,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站)和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健康教育活动(资料发放、宣传栏更新、健康教育讲座、主题健康教育活动等)、健教实物宣传、效果评价、绩效评价、人员培训等。

3.补助标准。2022年,在健康教育经费总额内按《两卡制工作实施方案》经过绩效评价进行分配。

五、执行时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六、监督评价

(一)评价要求: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平台乡镇完成的健康教育活动记录和乡镇级对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平台村级完成的健康教育活动记录在每月1-10日进行审核工分值。县卫健委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项目实施作为重点卫生工作年度目标评价项目,纳入各级承担健康教育任务机构的工作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内容,每半年进行一次督导,并将督导情况进行通报。

(二)督导评价内容:详见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方案。

(三)主要评价指标

1.健康教育活动组织和任务完成情况;

2.《中国公民健康素养66条》宣传普及率;

3.健康教育创新情况;

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平台录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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