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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交流会|集中培训二班:导师交流会心得体会

更新日期:2024-05-17 16:29

导师交流会

心得体会

集中培训二班

2022年11月30日下午,在班主任曹文君的主持下,集中培训二班召开了线上导师交流会。在交流会上,蔺存宝导师讲授了关于“青年律师如何开展公益讲座”的一系列注意事项,并且针对学员们在课前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答疑解惑。以下是学员们对于本次导师交流会的心得体会:

二班 姚栢泉

广东巴驎律师事务所

不知不觉,一个月的培训已经接近尾声。最后一堂课由我们模拟律所的导师——蔺存宝律师与我们作总结交流。蔺律师用他一贯风趣幽默的语言给我们分享了他从业几十年以来的经验体会,传授了其积累几十年的办案技巧。蔺律师的无私分享,让我们在座的青年律师听得津津有味,受用无穷。

蔺律师给我们做了题为《青年律师如何开展公益讲座》的简短授课,从蔺律师的讲课,让我感受到律师可以以讲座的形式推广自己。

如何能给听众带来一堂精彩的讲课?从蔺律师的授课,我有三点体会:一是:一堂精彩的讲课从一份图文并茂的PPT开始。相比简单枯燥的文字,用图片或者音视频的形式展示所要表达的内容,更能吸引听众的注意力。而且,有些讲课的内容或者法律条文会比较枯燥,通过图片或者视频的方式说理更能让听众明白其中的意思。

二是以风趣幽默的话语吸引听众的注意,光有一份精彩的PPT还不足以激发听众的热情,还需要主讲人声情并茂的演讲去感染听众,并且多与听众互动,才能真正激发听众的兴趣。而通过讲故事、讲案例的形式解释法条,则更容易使听众接受我们的观点。

三是讲课的内容要与受众的需求贴近,俗话说到什么山上唱什么歌,只有讲课内容与受众的需求相贴近,讲听众感兴趣的主题,听众才会主动的听我们讲课,才能使听众从我们的讲课中学到知识,也才能真正达到我们讲课的目的。

通过这一个月以来的学习,我不仅开阔了办理案件的思路,还坚定了从事律师行业的信心!

二班 黄伟

北京德恒(珠海)律师事务所

11月30日下午我们二班学员认真听取了蔺存宝老师为我们学员分享的“青年律师如何做公益讲座”课程。我们如浴春风般满足,如逢阳光般灿烂,如数家珍般珍惜这堂导师交流分享会。

蔺存宝老师高屋建瓴地总结概括了公益讲座对我们执业律师举足轻重的影响以及对后期执业带来的各方面影响和意义,引起了我们对老师将要分享的内容的兴趣。老师分享的内容有从如何做公益讲座,期间遇到什么问题到熟悉掌握并解决问题,有从公益讲座授课报酬探讨到认识公益讲座的意义,有从讲课过程中需要面对不同群体到有的放矢、收放自如的授课风格……蔺存宝老师娓娓道来,声色并茂,脚踏实地,不空谈,以实干的精神引导我们学员要积极向上,主动出击,厚积薄发,奋发有为!

其中最为精彩的内容当属“课件如何制作?”。蔺存宝老师以“民法典的中国特色社会实践特色和时代特色”为例子,开篇简要地告诉我们在时间有限的情况下,讲座不可能穷尽民法典的所有内容,因此我们需要考虑并选择与举办单位的需求相匹配的内容进行开讲授课。

蔺存宝老师的分享让我们明白了以律师的身份去讲课,与以党校的老师以及法官、警察身份去讲课的区别,那就是身为律师的我们,最大的法宝就是自身执业过程中积累的丰富多彩的案例经验。每个人都不喜欢被说教,不喜欢被教育,但每个人都喜欢听故事,所以我们在公益讲座过程中应该多输出案例,因为讲案例就是讲故事。

这次导师交流会使我收获良多,比如讲座过程中要与听众互动,制作课件时要穿插短视频,因地制宜提出设问引发听众思考,注意结合授课单位的性质调整讲课风格等等。

“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我们都是千里马,希望在遇到伯乐蔺存宝老师后,我们在以后的律师道路上还能够遇到更多像蔺存宝老师一样的伯乐,给予我们人生良言,促使我们茁壮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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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丨姚栢泉 黄伟

图片丨姚栢泉 黄伟

编辑丨邬金琴 邹雅丝

一审丨邹雅丝

二审丨曾搏雅

三审丨赵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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